鱿鱼游戏和赌徒心态-下
最近鱿鱼游戏(Squid Game)的话题炽热,小编周围的人都好热烈讨论,当中主角以及一众的参加者,都因为欠下巨债而选择参加比赛,希望透过赢取巨额奖金去换取重新的生活,所以用命去搏一铺,务求「翻身」!
不过,现实生活中,面对债务,特别是赌债,相比起期望揾命搏,其实有更实际有效的方法去处理。
1.债务舒缓计划 Debt Relief Plan(DRP)及牵头式债务舒缓计划/综合债务舒缓计划 Interbank Debt Relief Plan(IDRP
资不抵债的朋友,大部份都是指每月收入已应付不了每月最低还款额(连Min Pay都应付不了),而且当中可能有还息不还本的情况。换言之,只要能把每月的供款额,下调到一个欠债人每月收入能应付的水平,而且供款不单是还息,更能清减其本金,令欠债的朋友,都能以自己能力去还债。DRP和IDRP就是让欠债的朋友透过和债权人商讨,透过延长还债时间方式去调低每月供款额,去协助欠债人能以自己能力供款。当然因为延长了还债时间,所以整笔债项的利息以及总金额都增多了,不过欠债人因而变得应付得了债项之余,又可以避免单纯还息的情况,长远能以自己能力清还债项
2.个人自愿安排 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(IVA)
个人自愿安排跟DRP及IDRP同为破产以外的选择,其中跟DRP及IDRP不同的地方是此方法必需任命一位代名人(通常是会计师或律师),向代名人提交还款建议,并由其入禀法庭办理。如需召开债权人会议,该还款建议亦须得到占债务最少75%的债权人通过才可实行。代名人亦会作为监察人,监察双方遵守协议。另外IVA因为要聘请专会计师及律师处理,需要用较多成本,而且收费不一,欠债申请人需要注意不同的代名人或有其他收费项目,宜比较及查询清楚,以便作出较合适自己的决定。
3.破产
大家最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听到「破产」,但破产可以如何帮到欠债的朋友呢? 若您或您亲友资不抵债及无力偿还债务,而可能连以上的方式都未必能有效,您或您的亲友或可考虑呈请破产。唯呈请前,您或您的亲友必须注意,在破产令颁布后,破产管理署署长将成为暂行受托人,如资产总值不足200,000港元,破产管理署署长可委任任何合资格人士担任暂行受托人。受托人会接管您或您亲友的所有资产,有权将之变卖分配予债权人。债权人在破产期间未经法庭许可下,不得对破产人或其资产采取或继续采取法律程序。不过就算是破产,欠债申请人都要准备一笔11,250元的款项,以供支付破产管理署署长(或受托人)将会招致的各项费用及开支,以及1,045元缴付法庭费用。